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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要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以下任一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