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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含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一)笔试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配合当地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申论试卷分为A、B、C三类。县(市)级以上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乡镇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