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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划定。根据重庆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等规定,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别按与各职位招录指标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与招录指标比例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一、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二、体检。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