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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了解幼儿、技能技巧、评价反思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技能。
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部分省份未开考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