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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②2021年10月以后毕业的留学人员;
③2022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2年9月30日前。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2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5、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7、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