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怎么加分

2022-04-15 17:16:4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melva

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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