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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面试结束后将计算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专业口语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以下任一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