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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笔试的考试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将占有一定比例。一般来说,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专业口语考试成绩×70%)×50%。
以下任一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