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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持本人毕业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将资格复审结果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4、对于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的,考生可与招录机关沟通后,约定时间另行提供,但不应晚于体检、考察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