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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务员考试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不累计加分。
2.对被评为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每服役期满1年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之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