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后报名,2023年葫芦岛兴城市招聘教师80人!
为进一步优化兴城市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以及辽宁省人社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城市各学校空编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