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办〔2019〕35号)等有关规定,经直接考核、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等工作程序,确定同志拟聘用为汕尾市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0-3369636邮政编码:516600
地址:汕尾市区香城路城区政府党政办公大楼709室
2022年汕尾市城区在“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文章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原标题:2022年汕尾市城区在“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聘为事业单位
文章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hengqu/jjcq/gsgg/content/post_82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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