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被称为湖北的后花园,事业单位报名人数也是众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住建局所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批复》(咸政函[2020]30号)、《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咸编文[2020]39号)、《关于核准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用编计划的函》(咸编办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在上岸鸭公考将2021年湖北省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改革选聘转岗安置人员公告整理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计划
从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改革在改制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时仍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公开选聘8名工作人员转岗调动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五个单位,其中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2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3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名、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1名、市房屋安全鉴定所1名。
二、选聘对象
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了正式进入手续且在改制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时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2.分类对应的选聘原则。按照分类接受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改革公益性职能对应划转至市住建局二级单位的改革要求,根据对应划转的单位、专业要求及岗位特点公平、公正、公开选聘转岗安置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改制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仍是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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