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的小伙伴们注意啦!吉林省相关单位发布了招聘公告,上岸鸭公考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大家一起看看吧!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融合“育、医、教”托育工作模式,提高大安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实施保育、保健、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满足大安市0-3岁婴幼儿入托需求,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大安托育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托育照护服务人员15人,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安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此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5人,专科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保育员或育婴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有爱心、耐心、热爱婴幼儿事业;
6.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2月25日至1981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8:30——3月2日17:00。
(二)报名地点
大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号楼204室。长白北街7号(原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资格审查
报名由大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缴费及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2022年3月4日8:30——3月4日17:00大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号楼204室,长白北街7号(原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版红底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楚名字),同时提交《大安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招聘照护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三份。报考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他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时间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或准考证丢失等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此次考试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方式,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与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要素。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由于本次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最后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从事相关工作经验长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对拟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大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其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福利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试用期内考取保育员资格证,试用期内未能考取保育员资格证的人员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月工资总额3400元,包含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和单位负责缴纳部分,五险一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人员管理与解聘
卫生健康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对招聘人员具有管理权。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虐待婴幼儿,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防疫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按照疫情指挥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如果发现瞒报、漏报等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报名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人员,须于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或面试。经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报名。高风险地区考生不能参加报名或面试。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daan.gov.cn)
报名政策咨询:大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436-5206525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