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江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河源市户籍;
8.年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相关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4楼古竹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岗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需同时提供两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和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7.报考时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9.其它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资格审查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发放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62-3133689。
八、防疫要求
(一)参加笔试人员须于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每日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
(二)在报名和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粤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在笔试当天,考生需提供书面承诺书,作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每日登录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身体健康无异常的承诺。在2020年12月16日前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在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6日期间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书面承诺书.doc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