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长治市潞州区引进优秀人才及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公告(第5号)

2022-01-28 08:43:1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翡珂

上岸鸭公考网同步发布: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第5号),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专技人才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笔试于2021年12月19日结束,现将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按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所报招聘岗位名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2.受疫情影响,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luzhouqu.gov.cn/)。

3.考生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因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或专业、年龄等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主要信息不实或使用造假、舞弊、隐瞒等手段的,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4)其他复审要求按照《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专技人才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执行。

考生应遵守长治市潞州区的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待考期间不扎堆、少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原文标题: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第5号)

文章来源:http://www.luzhouqu.gov.cn/lzqzw/zfxxgk/zfxxgk/gzdt/gsgg/202201/t20220126_2464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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