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到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数量
1.国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学历、年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2年1月1日。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引进师范、工程、法学、管理、测绘、地理、水利、农学、林学、土木工程、建筑等专业,具体请看附件1、附件2。
4.引进数量:82名。
二、引进所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引进的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优惠待遇
新引进的高学历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供平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单位副职(副科级)或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正股级)或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赋前程。博士研究生列入正科级干部储备,硕士研究生可列入副科级干部储备。引进对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符合条件时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纳入公务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用其才。根据人才所学专业和求职意愿,我县将根据岗位需求匹配岗位(可进行二次选岗),让引进人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学有所用,人尽其才。
4.提待遇。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年薪约26万,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年薪约13万,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1000元。
5.保居所。试用期满,在和平县购房的,发给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至少1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我县无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6.予便利。为引进人才发放人才服务卡,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7.安家庭。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在行政、事业、国企、私企)愿意随迁到我县安排的,由县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配偶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直接推荐就业。
8.帮优育。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9.促成长。在职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的,给予10万、1万元的学杂费补助。
10.免费用。应聘者收到面试通知后到和平县面试、体检等费用全免,面试期内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和平县的往返车票(最高按硬卧标准)。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以及高校现场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方式。本次引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30日。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我县常年接受网上报名,收到一定报名数量后集中面试)。
(三)资格初审。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源市和平县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网上报名的,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epingrencai 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待资格初审合格后,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三)面试。经资格初步审查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于1月底进行电话面试后,2月中旬进行集中面试(如受疫情影响,将进行网络面试。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拟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咨询方式
中共和平县委组织部人才组电话:0762—5642631。
点击下载:
1.2022年广东省和平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表
中共和平县委组织部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