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黄冈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用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要求,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2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好,热爱园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常年在一线室外从事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作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和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称“《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材料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2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地址:黄冈市高新区新港一路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2份。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关于工作经历。考生须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月13日登录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都要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答辩。
1、技能操作。主要测试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技能。技能操作内容为大平剪、小手剪等工具的操作和使用,工具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答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共2道试题,每人思考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答辩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考、违纪情况,其现场答辩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现场答辩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阶段。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现场答辩成绩×40%
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现场答辩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技能操作考试、现场答辩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防疫要求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112918(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12922(市城管执法委督查科)
附件:
1、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