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测试时间10月中旬,时间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岸鸭公考将持续为您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03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内容及方式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
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3000702、3000703、3000704、3000705、3000706岗位,省林业调查规划院3000711、3000712、3000713、3000714、3000715岗位,省林业科学研究院3000716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3000707、3000708、3000709、3000710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时间3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10分钟,试讲20分钟(考生封闭备课30分钟后进行),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中旬,时间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于专业测试前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省林业局办公楼6楼621室)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时,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考场和考官组
设立2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最终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林业局官网公布。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公示与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林业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安徽省林业局官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会同有关招聘单位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35520(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551-62553239(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机关纪委)。
五、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的考生考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提前申领“安康码”并保持绿码状态,自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考生在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前,如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请提前主动报告工作人员。专业测试中,考生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面试考场答题外,全程一律配戴口罩。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落实防疫要求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变化需要调整专业测试时间,将提前三天发布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参加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林业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2021年度参加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统考笔试成绩 |
3000702 | 3134301500620 | 201.5 |
3134301500616 | 200.5 | |
3134301500622 | 194 | |
3000703 | 3134301500702 | 199.5 |
3134301500713 | 199.5 | |
3134301500709 | 195.5 | |
3000704 | 3134301500716 | 185.5 |
3134301500714 | 174.5 | |
3134301500715 | 172.5 | |
3000705 | 3134301500812 | 188.5 |
3134301500804 | 185.5 | |
3134301500808 | 184.5 | |
3000706 | 3134301500816 | 204.5 |
3000707 | 3134301501003 | 205.5 |
3134301500912 | 199 | |
3134301501009 | 198 |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统考笔试成绩 |
3000708 | 2134300906410 | 191.5 |
2134300906411 | 186 | |
2134300906403 | 185.5 | |
3000709 | 2134300906419 | 216.5 |
2134300906427 | 212.5 | |
2134300906415 | 211.5 | |
3000710 | 2134300906430 | 232 |
2134300906501 | 208.5 | |
3000711 | 3134301501023 | 178.5 |
3000712 | 3134301501025 | 182.5 |
3000713 | 3134301501030 | 198 |
3134301501028 | 173.5 | |
3000714 | 3134301501101 | 181 |
3000715 | 3134301501106 | 201.5 |
3134301501105 | 166 | |
3000716 | 31343015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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