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公考快讯!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录消防文职人员的公告已经发布,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区政府文件批示和消防文职人员在位情况,现公开向社会招聘10名消防文职,主要从事日常性辅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0名。
二、招考方式
文职人员招考按照“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人员招考按照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通过后组织开展体检和政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自愿从事消防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怀柔区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六)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从事财会、计算机、文秘、新闻广播、汉语言文学、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七)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消防部门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在怀的随军家属(需提供团以上政治部门相关证明材料)、随消防救援队伍转改落户怀柔或正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家属(需提供支队级以上人事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怀柔区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打印1份,并粘贴个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怀柔区双阳会议楼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另交同版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报名时填写了专业技术职称、立功获奖等情况的,还要携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4)房产证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政审证明(此证明请于面试前上交)。
(6)凡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随军家属和随消防救援队伍转改落户的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笔试:由怀柔区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考场安排报名时另行通知。
4、面试:由怀柔区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笔试成绩和面试分组、时间、地点安排由我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
5、政审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由我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通知。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1.消防文职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2.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消防文职的工资待遇按照区财政相关批复待遇执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拨付。
4.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或视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88908099,联系人:刘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的材料不退还。
(五)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
(六)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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