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海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添加班班TT12368012即可入群,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附件1)
(一)勤务岗位:5名,限男性;
(二)文职岗位:2名,限女性,其中1名与海口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3日至2003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岗位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1日。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矫或双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6.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被行政拘留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符合条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一楼受案中心(秀英区富康路19号)
4.递交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①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表中须有二维验证码以提供在线验证服务;
③部队退转军人须提交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自行下载《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完整填写(附件2),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根据防疫防控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须提交《健康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⑥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行查询打印,海口市报考人员可前往以下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A.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一楼,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15)
B.海南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31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至周日9:00-17:00)
C.海口农商银行省府支行(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⑦报考人员如有专业特长,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2021年8月16日17:30后停止报名,8月17日为材料补送日期,逾期未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审核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参加体能测试)。
本次笔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和培训机构,请报考人员按照笔试范围自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如下:
3.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七)面试(采用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
1.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采用半结构化;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1000/800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成绩合成规则:
①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考生综合成绩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分局如出现辅警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八)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当场可出具复检结果的项目,可以现场予以复检,无法当场出具复检结果的,在首次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分局与拟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337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另4-10月发放高温补贴。
(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交通补贴);另4-10月发放高温补贴;按规定评定层次享受层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名当日,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间隔1米以上依次排队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并如实做好登记备案。
(二)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显示未到涉疫区方可报名;如行程码显示曾到访过涉疫区的,则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未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滞留超过24小时以上,从其他地区到以上地区转乘飞机、轮渡、火车入琼的,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承诺书方可报名。
(三)为确保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报名前21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报考。
(四)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各项规定,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效以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为准。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管控地区名单和措施如有调整,则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七、其他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政治处
咨询电话:0898-31656109、18089882000(唐警官)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2021年8月13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