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我单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报考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3家单位的考生统一在教育厅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2日上午9点-12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17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报考人员面试时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选择用蒙古语作答的,需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个缺额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地点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要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请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进行打印。
(二)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以及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
四、防疫要求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场地时请出示电子健康码。
2、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及家人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3、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下)、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体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285681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监督电话: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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