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煤田地质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2020-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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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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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鸭公考
2020年福建省煤田地质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福建省煤田地质局系财政核拨副厅级事业单位。局属福建省121地质大队、福建省196地质大队、福建省197地质大队、福建省煤田地质岩土测试中心、福建省煤田地质测绘院系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福建省煤田地质局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煤田地质局门户网站(http://www.fjdc.com.cn)和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10:00——2020年11月13日上午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省煤田地质局人事教育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煤田地质局人事教育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煤田地质局人事教育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或福建省煤田地质局门户网站(http://www.fjdc.com.cn)。
5、考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或福建省煤田地质局门户网站“公告”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0年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3)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不得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考试期间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4)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3号508室
邮编:350005
联系人:陈先生、褚女士
电话:0591—83393124、8330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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