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省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20-11-02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上岸鸭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省文联事业单位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安徽省文联五楼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1.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统考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按占5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文联网站上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批聘用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联组联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88277联系人:省文联组联处解晓雯

  监督电话:0551-62884954(省文联机关纪委)2020年安徽省省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省文联事业单位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安徽省文联五楼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1.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统考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按占5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文联网站上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批聘用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联组联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88277联系人:省文联组联处解晓雯

  监督电话:0551-62884954(省文联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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