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阶段,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公安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