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归雁兴泰”人才回引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2023-12-12 14:34:3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木槿
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归雁兴泰”人才回引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已出,名单见附件上岸鸭公考小编整理信息如下:
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拟聘第一批
一、引进对象
(一)引进对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泰山区(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10月前在泰山区缴纳社会保险),或现在泰山区生活定居(以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为准)5年及以上(2018年10月前在泰山区居住)。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县(市、区)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区区直及以下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事业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务(级别)、职称等资格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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