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12名(城管协管员9名,城管内勤员3名),具体如下:
城管协管员(9名):主要从事市容市貌、违法建设、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城管内勤员(3名):主要从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执法接线查询、窗口接送材料、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城管协管员需熟悉藏汉双语,能流畅进行沟通交流;城管内勤员需熟悉藏汉双语、熟练使用电脑处理文件;招聘人员需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好的服从能力和执行力。
三、报名条件
(一)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综合素质好,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城管协管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城管内勤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退伍军人、法律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转正后城管工作内勤员应发工资4200元/月,转正后城管协管员员应发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3600元/月,试用期和转正后员工吃住自理。
(二)购买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外勤人员购买意外险,保险金中涉及个人承担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三)工龄工资和退休事宜参照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供养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