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2023年济南日报报业集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11-29 10:31:4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木槿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日报社)为济南市委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较早的报业集团之一。现拥有《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都市女报》《当代健康报》《人口健康报》《经济观察报》,舜网,爱济南新闻客户端、新黄河客户端、济南发布客户端、舜时针客户端、健康山东healthy客户端,济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济南融媒体中心、济南国际传播中心等“六报一网五端三中心”平台矩阵,是济南市重要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政策发布、社会动员平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7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5.品行良好,遵章守纪,身心健康,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情形的岗位。应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4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成果奖励证书等;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4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舜网(www.e23.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缴费网址:舜网(www.e23.cn)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6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4日11:00—12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4日11:00—12月8日17:00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舜网(www.e23.cn),按照要求如实注册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提交有关电子材料(JPG格式),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评审单位公布的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成果奖励证书(限一个)。提交件均需原件扫描。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初级岗位,B类为中级岗位,C类为高级岗位(含C1、C2、C3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重要资格审核环节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A、B类岗位人员,需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的A、B类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C类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舜网(www.e23.cn),自行打印《2023年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需打印的材料。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舜网(www.e23.cn)发布公告。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A、B类岗位按1:3,C类岗位按1:1)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在舜网(www.e23.cn)发布公告。
(四)考试
A、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公共知识及应聘者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A、B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录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B类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C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证明工作年限的合同(或单位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成果奖励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表》、《承诺书》(签名要求本人手写签名),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舜网(www.e23.cn)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有关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弃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A、B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A、B类岗位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C类岗位中,C1岗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答辩等方式,C2、C3岗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或上机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及创新水平等内容。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结束后,A、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A、B、C类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A、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舜网(www.e23.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采取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1.招聘单位组建考察小组。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着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其中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曾公开发表错误言论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视为考察不合格。
2.体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放弃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舜网(www.e23.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按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是济南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结束,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舜网(www.e23.cn)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须与《报名表》一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1—67976182、0531—67976183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监督电话:0531—67976027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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