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区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应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7日。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邮箱报名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将相应材料发送至青岛市总工会组织部邮箱qdszghzzb@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紧缺急需+姓名+手机号码”。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月29日下午5:00,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提交报名材料:
(1)2023年青岛湛山疗养院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1月27日之前取得)。
(4)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
(5)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6)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以上材料的word版或扫描件需放入同一文件夹压缩成ZIP文件上传,文件名“紧缺急需+姓名+手机号码”。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与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
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关注个人邮箱收件信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1月29日下午5:00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填写《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青岛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s://www.qdszgh.cn/)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0名为考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初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成绩。初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于本场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s://www.qdszgh.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放《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专业测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本简章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2-81701809
监督电话:0532-83092822
报考岗位及相关资料查看附件自行下载,人才引进即将报名,请大家注意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