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

2023-10-20 10:44:59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收起
1
招考人数
38人
5
准考证打印
待定
2
报名时间
2023-10-19 9:00 - 2023-10-19 12:00
6
笔试时间
待定
3
缴费确认
待定
7
成绩查询
待定
4
资格复审时间
待定
8
面试时间
2023-10-21 - 待定
上岸鸭公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内容,具体如下: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彭水自治县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彭水自治县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医疗卫生专业考生只能选择医疗卫生岗位报名,且考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卫生院在此次招聘中有招聘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名;考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卫生院在此次招聘中没有招聘岗位的,在空余的医疗卫生岗位中选择岗位报名。
其他专业考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在此次招聘中有招聘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下属事业单位报名;考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在此次招聘中没有招聘岗位或招聘岗位不足的,报名时暂不确定岗位,待体检合格后在空余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中进行选岗。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十楼(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2号)。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情况。
(四)准考证领取。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体检合格的人员,对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三支一扶”服务期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获县级(含县级部门)获奖次数多者优先选择,如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彭水自治县服务5年(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方能交流、调动;未满5年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023-78496338(县人力社保局);023-78449546(县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原文标题: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psx.gov.cn/zwgk_174/zfxxgkml/sydwzkzl/202310/t20231018_1244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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