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四平市2023年关于实施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的公告》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9日(星期日)09:00—11:00
2.地点:四平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中央西路与建新街交汇口南行50米)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所在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引才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下载的本人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
4.
事业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和当地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所在单位开具的在岗证明原件1份。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工作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行为证明”原件1份。
6.本人签字的《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原件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一)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8:30入场完毕)
2.地点:四平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中央西路与建新街交汇口南行50米)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取消其安置资格。
三、体检
(一)人员范围
通过面试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7:00开始
2.地点:四平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中央西路与建新街交汇口南行50米)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1张小二寸彩色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及体检费用500元整(现金)。
2.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指定医院体检,自行体检或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严禁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安置资格。
4.在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体检须知:
此次体检按照最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体检人员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安置。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未按时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咨询电话:0434—3648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6:30
中共四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吉林省四平市关于开展引进人才配偶安置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iping.gov.cn/zw/tzgg/202310/t20231017_685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