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长期服务西藏扎根边疆的意愿;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30—2023年9月26日18:00。
考生注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务员、
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xzgwy.appms.cn/,选择“拉萨海关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系统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30—2023年9月26日18:00,资格初审和考生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报名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xzgwy.appms.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09:3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1:00-13: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科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考生按要求交卷离场。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综合应用能力》×7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
5.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站及拉萨海关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3.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安排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日常学习情况等重点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体检和考察均实行递补方式,对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站及拉萨海关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福利政策。
3.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如招聘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需认真书写放弃资格声明交招聘单位。
招聘咨询电话:0891-6283211,6283200
监督举报电话:0891-6283162,628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