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克州地区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安排公告

2023-10-10 14:52:2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岁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克州地区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10月11日-13日(北京时间10:00—13:00,16:30—19:30),因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地点:报考单位所在地同级人社部门(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克州地区)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以下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
1.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对国家、自治区政策范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时,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面试
(一)时间及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成绩计算
1.管理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专业技术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2023年10月23日,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为《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9日。体检合格人员填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克州地区)考察表》(附件3),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包括调动档案),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因考察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日拟聘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隐瞒精神病史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经查实,取消考生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资格审查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克州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期间拨打)。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克州地区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安排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xjkz.gov.cn/xjkz/c101937/202310/6bd76fcf8ab7484c907f6a4f8d336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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