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省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

2023-10-07 14:57:04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根据《丹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结合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丹阳市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甘于吃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精神;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10年及以上驾驶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A2及以上驾照,具有客货运从业资格证书。
5、高中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驾驶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丹阳人才网(www.dyhr.cn);
报名方式:投递简历至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2023年10月13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应聘报名者须填写完整信息的《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3)两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
(4)报名费:100元/人。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报考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3)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4)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应保持《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关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1-86571190(人才市场)。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将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人才网发布公告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驾驶理论知识、交通法规等。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最后一个应试名额因多人分数相同,超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比例时,则相同分数者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驾驶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标准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合同签订以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存在人事(劳动)争议,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录用,不合格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丹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6922966。
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7日
原文标题:丹阳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yhr.cn/content/news/show/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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