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的有关通知
根据《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从笔试合格(合格分数为60分)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详见附件1。其他未入围面试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下载填写《查分登记表》,并于2023年9月28日18:00前由本人将该表(亲笔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三楼310室)申请查分,或将该表(亲笔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rsjsgk@gz.gov.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9日分批、分时间段审核。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一楼(上渡路雅乐街9号),联系电话:020-84232010,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务必按照《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根据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对照《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3,考生自行打印)准备材料。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不能由他人替代),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将资格复审材料排放和装订,所有证书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取,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由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资格复审地点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请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面试
面试暂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从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原文标题: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的有关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content/post_9226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