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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类人员的加分优待
报考非定向招聘“七类人员”岗位的“七类人员”加分资格确认。“七类人员”应聘人员报考除定向招聘“七类人员”以外岗位的,经资格审核合格(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3)、公示无异议,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政策(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审核材料拍摄为照片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14日24时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加分+姓名)至电子邮箱:qhdrsjsyk 163.com。(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类人员”审核材料清单
“七类人员”除需提供与所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学历和户籍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西部计划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学生退役士兵:《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残疾人员: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驻秦部队随军家属: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的《军队干部家属申请随军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服务冬奥会志愿者:《北京2022年冬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参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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