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3日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类、教师类(中小学和中高职)和医疗卫生类设考。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卷面成绩分别通过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网站发布。笔试卷面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120分。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违纪的,或卷面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卷面成绩分别通过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网站发布。笔试卷面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120分。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违纪的,或卷面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