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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哪些人能报名?
(一)须同时符合下列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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