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拥有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养)学科6个,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根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7个,招聘计划9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在线招聘栏目的2023年第二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对岗报名,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上传,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含正反两面,且在有效期内;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3)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落款时间为公开招聘体检通知发布时间的当月或次月);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内;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开具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内);
(6)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7)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8)获奖证书。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系统里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
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分。
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认入围试讲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
(2)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各环节考试时间、地点等)由各学院(部门)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以上笔试、试讲、体检等环节名单和相关要求均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XGB02号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4年,首聘期内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首聘期结束后,聘期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转教学院专任教师岗。其他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实行试用期,连续工作经历满十二个月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历或连续工作经历不满十二个月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354,85258606(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学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