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屏山县公开招聘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2023-09-14 10:05:0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栗子
宜宾市屏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需求,充实城市基层治理队伍力量,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宜宾市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和2名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新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党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18—40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2)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18—35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①退役军人;②党的十九大以来获得过乡镇(街道)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返乡农民工”表彰(表扬)的;③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岗位职责
(1)指导两新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指导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
(3)指导两新组织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
(4)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带群建工作;
(5)帮助两新组织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
(6)完成市、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其中,报考岗位要求加试彝语口语测试的,口语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口语测试并经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彝语口语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
3.报名地点:屏山县老干部活动中心302办公室(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鸿正国际1栋20号,屏山镇派出所旁)。
4.报名所需资料
(1)社区专职工作者: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A4纸双面打印);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④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所在社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并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⑦符合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3);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④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⑥符合放宽年龄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党的十九大以来获得过乡镇(街道)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返乡农民工”表彰(表扬)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彝语口语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
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50%+政策加分
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50%
2.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分情形
(1)对获得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的,笔试折合成绩后分别加2分、4分、6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类多项加分的,同类别的不同项不累计加分,取每类最高加分项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考单位成立考察组开展政审,核实被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政审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选岗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岗位二、岗位四拟招聘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聘用。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关于递补
在体检、政审和选岗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政审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1.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屏山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2.公开招聘的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屏山县现行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1.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民政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乡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2.公开招聘的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拟聘用人员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中共宜宾市委两新工委关于印发〈宜宾市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民政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20646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民政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原文标题: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民政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市屏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6878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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