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泸州市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
事业单位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聘用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7日—2005年9月16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
3.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办公室(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电话:0830-6241068。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3年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3.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下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参加考核。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该岗位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共100分。
(三)综合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组织与标准:体检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九、签约试用
(一)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与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0-6252382。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办公室:0830-624106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