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45名)

2023-09-11 08:59:3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me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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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一、招聘岗位
(一)消防战斗员(共38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共7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男性,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六)从事执勤战斗、通讯调度等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有车辆驾驶、汽车维修、水域救援、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及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应聘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专职消防员等级分为三级七期,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工作(服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的,可折算计入工作(服役)年数进行评定。
三、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离职不满2年的;
(十)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十一)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
1.工资薪酬:
(一)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执勤战斗员月薪6000元起,执勤车驾驶员月薪6600元起(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二)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工会福利;
(四)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200-2500元职务津贴;
(五)试用期结束后,可按40元/天享受消防救援执勤补贴,并结合实际任务情况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2.其它福利:
(一)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四)在职期间学习B2驾照,并实际担任驾驶员1年以上的,可报销80%学费;
(五)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六)有需要入户武汉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消防救援职业工种指标相关规定,享受加分。
五、职业前景
(一)设置站长、副站长、分队长、副分队长、小型站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六、工作时间、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江岸辖区消防救援站工作。
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模式灵活,可采取周休(每周轮休2天)、半月休(每半月轮休4天)、月休(每月轮休8天)和季休(每季度轮休20天)、半年休(每半年轮休30天)五种轮休模式。
七、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名字+报名岗位,例:张三+战斗员/驾驶员)
(一)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2023年度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二)投递邮箱:7323953 qq.com
(三)咨询电话:
舒彪18727837085
胡女士13607106506
(四)监督电话:027-85589120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八、应聘方法和内容
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均符合条件的进行录用,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试用期2个月。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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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yNrUJOcttipU7aRHC-K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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