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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入围面试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6点)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可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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