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下午2:30~5:0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为民服务大厅(江都南路2号)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电子照片1寸彩照1张。
2、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主页及本人页)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3年9月1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格式)》
咨询电话:广陵区检察院:0514-87258148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3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zgl.jsjc.gov.cn/yw/202308/t20230831_1545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