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3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30。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同时,依据档案中《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表》确认分数,以10%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