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7 09:12:04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五号)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示结束,按照《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号)》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事项予以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4042。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需贴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考生诚信承诺”栏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1份;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1份(本人签名);

8.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除必须提交原件的),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报考人员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按手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我局将具体事宜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723605

监督电话:0898-68723611/68723627

附件:1.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原文标题: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五号)

原文链接:http://nyj.haikou.gov.cn/xxgk/gsgg/202308/t1306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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