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
(二)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钢城区永兴路52号)一楼北大厅及二楼会议室;具体单位分布见《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分配表》(附件1)。
(三)方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相关考生按照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应聘人员自备零钱),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4)《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6)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取得认证的,由个人提交纸质承诺书,承诺于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模板参照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承诺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8)报考限钢城户籍岗位的考生须出具钢城户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取得);
(9)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面承诺(见附件3);
(10)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11)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要一致);
(12)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1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面试人选递补
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招聘职位聘用计划1:3比例的,招聘单位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请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以及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济南市钢城区政府网予以公告。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凡有关材料提供不全、虚假或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资格。
2.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放弃声明,详见附件4。
3.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请考生务必保持网上报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畅。
附件1: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分配表.xlsx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3/7/26/art_34240_4794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