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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主管部门研究并书面申请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及代码 |
招聘计划数 |
报名人数 |
处理办法 |
凤凰县公安保障服务中心 |
办公室综合012 |
1 |
2 |
取消招聘计划 |
凤凰县公路建设技术服务站 |
工作人员022 |
1 |
0 |
取消招聘计划 |
凤凰县国有苗圃 |
技术员030 |
1 |
0 |
取消招聘计划 |
凤凰县乡镇林业站 |
技术员031 |
3 |
4 |
核减1个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为1:2 |
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填报招聘计划未取消的岗位。改报手续必须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上班时间)至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43-3221183)完成。逾期未完成改报的人员,视同为放弃本次考试。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原文标题:2023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fhzf.gov.cn/zwgk_49798/fdzdgknr/tzgg_49794/202307/t20230725_2042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