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4月12日9时—4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12日9时—4月15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4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4月18日17时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8倍
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和“瓯海就创”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