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社局发布公告,其中明确表示: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23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将于8月26日举行。各地各部门招聘公告拟于7月中旬前后发布。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将于8月26日举行。各地各部门招聘公告拟于7月中旬前后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
笔试联考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设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具体考试形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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